中安在线、合肥中安新闻客户端讯记者1月22日从合肥市教育局获悉,发布法近日,特类合肥市教育局公布《合肥市特一类幼儿园评估认定办法》,幼儿园评根据该办法,定办在保教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发生食品、合肥交通等安全事故的发布法,出现违反师德师风现象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特类,将被取消“特一类幼儿园”称号并摘牌。幼儿园评

  办法规定,定办申报合肥市特一类幼儿园需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幼儿园获得“平安校园”称号;无擅自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在本园挂牌、合肥合作等行为;未组织过幼儿参加各类商业性比赛、发布法展示、特类展演等活动。幼儿园评幼儿园食堂获得“合肥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单位”称号(A级食堂)。定办幼儿园所有班级具备独立、配套、相连的活动室、午睡室、卫生间(盥洗室、儿童厕所)、储藏室或壁橱(柜)等;班级活动室与午睡室使用面积之和不小于100平方米。幼儿园设置不少于3个专用功能室,每个功能室使用面积不小于35平方米;每班创设游戏区角不少于7个;音体室(多功能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有沙池、30米直跑道和种植园区等辅助设施。园长和副园长均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均达到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达到规定学时;专任教师全部办理社会保险。幼儿园近两年内未发生师德师风不良现象或违法违纪行为等等。

  合肥市特一类幼儿园每年组织评估一次,每三年组织一次复评。